当前位置:首页 > 海外 > 正文

外资发声看好中国市场!高股息开盘上攻,价值ETF(510030)上探1.22%,10日吸金超3000万元!

  • 海外
  • 2024-12-23 12:40:03
  • 5

  今日(12月23日),沪指震荡盘整之际,以银行为代表的高股息风格个股发力上攻。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盘蓝筹股的价值ETF(510030)开盘猛拉,盘中场内价格最高涨幅达到1.22%,截至10:27,涨1.12%。

外资发声看好中国市场!高股息开盘上攻,价值ETF(510030)上探1.22%,10日吸金超3000万元!

  成份股方面,银行、建筑、能源等板块部分个股涨幅居前。截至10:27,浦发银行、中国海油双双大涨超3%,中国化学、邮储银行、中国移动涨超2%,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交建等多股涨超1%,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近9成成份股飘红。

  资金面上,近日,资金大举通过场内热门布局工具价值ETF(510030)加码“高股息+低估值”大盘蓝筹股。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交易日(12月20日)收盘,近5个交易日中,价值ETF(510030)获346万元资金净申购;近10个交易日中,价值ETF(510030)累计吸金额更是高达3003万元。

  消息面上,临近年末,多家外资机构开足马力,通过扩大业务、增加资本等举措,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布局;此外,另有多家外资机构在发布相关2025年全球投资展望中,对中国市场着墨颇多,普遍认为A股是全球最具吸引力的市场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成份股大多为北向资金重仓股,外资机构的频频看好以及其真金白银的买入或将对其成份股构成助力。

  从估值方面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交易日收盘,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市净率为0.84倍,位于近10年来31.18%分位点的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外资发声看好中国市场!高股息开盘上攻,价值ETF(510030)上探1.22%,10日吸金超3000万元!

  展望后市,海通证券表示,从代表性指数、行业和个股维度看,当前高股息红利板块估值和交易热度整体已不高,但也存在结构性差异。短期经济修复进程偏慢,考虑到低利率环境、分红减税等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岁末年初险资提升高股息类资产的配置需求等因素影响,市场震荡休整中建议阶段性关注高股息红利板块。

  民生证券认为,当下,市场又进入到了基本面的平淡期、海外政策的压制期,持续的仅剩下对于国内政策持续性甚至“加码”的期待,这是支撑9月以来市场修复后中枢的重要力量。实物消耗相关的资源类红利资产、国有企业重估已在夯实需求底,其中银行由于低估值和化债驱动下或值得重点关注。

  价值投资,选择“价值”!价值ETF(510030)紧密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以上证180指数为样本空间,从中选取价值因子评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覆盖24只“中字头”个股!上证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均为“低估值+高股息”大盘蓝筹股,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板块龙头股,以及基建、资源等板块龙头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动行情中具有较好的防御属性。

外资发声看好中国市场!高股息开盘上攻,价值ETF(510030)上探1.22%,10日吸金超3000万元!

  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近期市场波动可能较大,短期涨跌幅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投资可能产生亏损。请投资者务必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高度注意仓位和风险管理。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等,截至2024.12.23。风险提示: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180价值指数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19年:19.49%;2020年:-3.17%;2021年:-3.37%;2022年:-11.74%,2023年:-4.13%。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华宝基金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价值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须谨慎。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