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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股东易主 年内已有多家民营银行股权密集变更

  • 房产
  • 2024-11-28 2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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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颜

  又有民营银行发生股权变动。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公告,批复同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集团”)、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新集团”)受让新安银行合计10.2亿股股份。此次受让后,新安银行第一大股东将易主,地方国资将控股这家民营银行。

  今年以来,民营银行股权变更频繁,此前已有锡商银行、华瑞银行、裕民银行等多家银行出现股权转让或股权拍卖。在分析人士看来,后续预计民营银行股权变更趋势依然会维持较高水平,民营银行需要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来提高银行信用等级和市场竞争力。

  新安银行股东易主

  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同意兴泰金融受让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6亿股股份;安徽建工集团受让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2亿股股份,受让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亿股股份;合肥高新集团受让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1.8亿股股份,受让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安银行0.2亿股股份。

又见股东易主 年内已有多家民营银行股权密集变更

  兴泰控股、安徽建工集团、合肥高新集团均为地方国有企业。受让后,兴泰控股合计持有新安银行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安徽建工集团合计持有新安银行2.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合肥高新集团合计持有新安银行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新安银行2023年年报发现,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新安银行前四大股东,持股数分别为6亿股、6亿股、4亿股、4亿股,比例分别为30%、30%、20%、20%。

  这意味着,此次受让后,新安银行第一大股东将易主,兴泰控股将接替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安银行第一大股东。新安银行也将成为国资控股的民营银行。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新安银行此次股权变更,地方国资成为第一大股东。国资的介入为银行带来更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支持,通过团队整合提升银行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通过国有资本的引入给这家银行的运营和业务注入信心,盘活资产的同时,实现国有与民营资本的双赢格局。

  2023年新安银行业绩表现不佳,净利润大幅减少逾七成,倒退至三年前。年报显示,2023年新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0.47%;实现净利润同比减少71.76%至0.44亿元,仅超过2020年的0.45亿元。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较上年末下降1.73个百分点至23.8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降0.99个百分点至22.97%。

  “2023年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上年末进一步下降,而民营银行资本补充的来源又非常有限,引入国有股东是目前较为有效的破局方式之一。”廖鹤凯补充道。

  民营银行股权变更频繁

  今年以来,民营银行股权变更频繁,11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新安银行之前,已有锡商银行、华瑞银行、裕民银行、梅州客商银行、亿联银行、众邦银行、网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出现股权转让或股权拍卖。

  与新安银行类似,江西裕民银行也于今年迎来地方国资大股东入驻。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同意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裕民银行6亿股股份。受让后,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裕民银行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而在今年9月,上海建之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华瑞银行6.5%股权拍卖成功,该行二股东上海凯泉泵业集团耗资1.365亿元竞得,持股比例升至28.55%,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30%的持股比例更加接近。

  谈及民营银行股权密集变更的原因,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认为,一方面,部分民营银行近年来面临经营压力,部分股东寻求减持或退出,与此同时,有投资者看到民营银行的发展潜力和投资机会,通过受让股权进入具有政策壁垒的金融业。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引进更有实力的股东也可以为银行发展注入更多资源。

  展望未来,廖鹤凯认为,后续较长一段时间预计现有民营银行股权变更趋势依然会维持较高水平,民营银行需要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东结构多元化,以此提高银行信用等级和市场竞争力。

  为防止股权变更对民营银行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盘和林建议,一方面,加强监管和审批,防止恶意收购和非法转让,防止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进入民营银行;另一方面,民营银行应有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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